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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莫斯科宣言

2020-11-10 22:29

  2020年11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以视频方式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宣言如下:

  国际关系正经历深刻演变,新政治和经济中心影响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推动国际格局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以尊重和遵守国际法公认准则为基础的当代国际关系体系中国际安全挑战与威胁日益增多,多极化进程受阻,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和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缺乏实质进展,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的影响严重威胁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指出,2020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5周年和联合国成立75周年。抗击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的伟大胜利对推动世界历史进程、维护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了稳定的保障人类和平发展的国际关系体系。今日发表的庆祝伟大胜利75周年的声明,鲜明坚定地展现了团结、友谊和相互理解,是对各国人民丰功伟绩的永久铭记。元首们深切缅怀并高度评价同反法西斯同盟并肩作战的各国人民建立的功勋,他们以巨大牺牲为代价,赢得了反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的胜利。

  成员国将继续推动上合组织发挥支柱作用,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基础,构建更具代表性和更加公平的国际秩序,尊重文明多样性和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维护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逐步实现上合组织地区发展繁荣。成员国将加强政治对话、协作和协调,推进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治国理政经验交流。

  成员国重申,坚定支持联合国作为综合性多边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发挥的中心协调作用。

  成员国倡导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多边主义、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反对冲突和对抗的基础上构建多极化世界秩序,巩固全球和地区安全与稳定。考虑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意见,各方重申,倡议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上合组织作为当今国际关系体系中有影响力和负责任的参与者,将继续为维护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遵循平等、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国际和地区冲突。成员国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原则(“上海精神”)以及《上合组织宪章》《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宗旨和任务,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安全合作

  成员国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国际安全挑战和威胁日益加剧并相互交织。成员国重申联合国的中心协调作用,支持在遵守国际法和尊重各国国内法律基础上加大协调行动,减少上述威胁。

  为此,成员国欢迎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实现无恐怖主义世界行为准则》。

  成员国重申在叙利亚问题上的共同立场,强调在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基础上开展对话是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唯一出路。成员国支持推进“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包容性政治进程、寻求符合叙利亚和国际社会利益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停止叙境内恐怖势力活动。成员国强调,加大援助叙利亚战后重建的国际努力十分重要,应协助难民和叙境内流民返回家园。

  成员国支持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年至2021年合作纲要》,采取共同措施,查明并切断恐怖分子参与恐怖活动,以及涉嫌参与恐怖、分裂和极端活动人员渗透至上合组织成员国境内的渠道。

  成员国支持上合组织同联合国不断深化反恐合作,包括落实联合国专门机构应成员国要求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欢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与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办公室、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执行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各方呼吁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尽快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本地区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

  成员国高度评价“团结协作2019-2021”第一、第二阶段边防特别行动,成员国主管机关“萨雷阿尔卡—2019”联合反恐演习,“厦门—2019”网络反恐联合反恐演习,肯定定期举行“和平使命”成员国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的意义。

  成员国欢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通过定期在杜尚别举办高级别国际会议(杜尚别进程),为推进中亚地区打击恐怖主义及恐怖主义融资合作所作的努力。

  成员国强调,必须加强合作共同防范和阻止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成员国坚信,散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信息支持,宣扬恐怖主义并为其开脱,将为社会极端思潮蔓延、恐怖组织招募成员创造条件。

  成员国指出,从武装冲突地区接回本国公民,其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是一项人道主义行动。各方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帮助恐怖主义受害者重新回归、融入社会,但上述措施不应撤销或取代根据国内法律对参与恐怖活动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成员国认为,落实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决议、《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兼顾各国经验和国情,着重强调2019年生效的《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重要性。

  成员国强调,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阻止招募青年人参与恐怖、分裂和极端组织活动十分重要。成员国将继续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寄语》及其实施纲要,高度重视禁止宗教不宽容、排外心理和种族歧视思想传播。

  成员国在承认各国及其主管部门在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及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实现恐怖目的方面领导作用的前提下,强调根据国际法准则制定打击网络传播非法内容的先进作法和统一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对包括非法生产、贩运、滥用阿片及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在内的世界毒品问题表示关切。成员国愿在专门国际场合讨论应对全球毒品威胁的具体合作方向时协同努力。

  成员国认为,非法种植、生产和扩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包括来自阿富汗的毒品,严重威胁国际和地区安全与稳定。成员国对毒品犯罪与恐怖主义相互交织,包括以毒资恐等问题尤表关切。

  成员国将坚定维护和巩固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禁毒体制,共同打击宣传毒品消费和非医疗使用麻醉品合法化的企图。

  成员国支持同有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及机构深化合作,在各国责任共担原则基础上,共同应对全球和地区毒品威胁。强调其核心任务是全面有效落实《2018-202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上合组织预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滥用构想》。

  成员国认为,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禁止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种植、生产和非法贩运,包括研究在杜尚别建立上合组织禁毒中心的构想草案。

  成员国支持上合组织同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开展建设性对话并继续共同举办活动。成员国将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和其他多边专业国际论坛框架内协调立场。

  成员国认为,毒品合法化严重损害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基础,将共同抵制非医疗使用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