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赴华签证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 |
2021-03-15 06:04 |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来往,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北马其顿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二、中国公民或永居外籍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同胞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者,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请注意,以上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中国生产的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其他申请人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请在办理签证前邮件联系我馆(consulate_mkd@mfa.gov.cn)审核材料。 |